财产保全能否申请多次
财产保全是一项司法救济措施,旨在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胜利后能够实现其权利。然而,是否可以多次申请财产保全,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财产保全是一种临时措施,根据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只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暂时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效果。因此,理论上讲,同一案件当事人应当只能申请一次财产保全。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少数情况下允许多次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例如,在特殊情况下,被申请人隐藏、转移或销毁财产的行为被证实后,原扣押保全有可能被撤销并重新申请财产保全。
此外,如果财产保全的范围与之前的申请不同,也有可能再次申请财产保全。比如,上次保全的是房产,这次保全的则是银行存款。
当然,不同地区的法律对于财产保全的多次申请可能会存在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的法院可能严格遵守一案一保的原则,而另一些地方则可能更加灵活。因此,具体能否多次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总结起来,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多次申请的,因为它是一种临时措施,目的是在审理期间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被申请人隐藏、转移或销毁财产等行为被揭露,或者财产保全范围不同时,允许再次申请财产保全是有可能的。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