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撤诉书
致:
尊敬的法院:
本人XXX,原为原告,现因XXXXXXXXXX一事,不再有撤销被告人的财产保全之必要,特此撤回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庭予以准许。
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事实发生后经过进一步调查与了解,我发现对方在财产上已没有可以执行或侵犯我的财产权的行为。同时,无论是否进行财产保全,对我来说都没有差别。因此,继续执行该项措施已经失去了意义。
其次,诉讼始终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投入不容忽视。选择放弃追求财产保全是出于合理考虑,并非避开责任。相比于继续进行这一程序,我更希望能够寻求其他解决办法,以节省双方的资源和精力。
我希望法庭能够理解我对此事的重新思考,并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此前的财产保全申请。
特此申请,望法庭予以支持。对于影响到法院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我将接受并积极配合。
再次感谢贵庭一直以来的得体处理和公正审判!
应诉人:XXX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