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XXXX(被申请人)的原告,就对XXXX(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一事,向贵院提出以下申请:
一、请求追加财产保全申请:
1.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目前已依法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不足以满足我们的实际需要。因此,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其他财产继续予以保全。
2. 被申请人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股权、债券、动产、房产等。这些财产的总价值约为XXXXXX元。
3. 这些财产是被申请人合法所有或者其拥有支配权,用以弥补我们可能蒙受的损失,确保我们在诉讼胜利后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4. 我们相信,请求追加财产保全申请是合理和必要的,能有效保障我们的权益,也有助于顺利进行对被申请人的诉讼。
二、其他事项:
1. 追加财产保全申请后,请贵院通知我们及时了解申请进展情况。
2. 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保全费用,确保财产保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希望贵院能依法处理本案,对于追加财产保全申请,能予以审慎考虑和妥善处理,并及时作出决定。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备注:本申请书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即为追加财产保全被告申请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