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诉财产保全诉状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因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导致本人权益受损,依法提起欠款起诉财产保全诉讼,向贵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欠款,并对其财产实施保全措施,特向贵院递交以下诉状。
一、案情概述
1. 委托合同:本案发生于2020年5月1日,当时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原告在3个月内向被告提供货物采购服务,被告需按约定支付相应报酬。
2. 违约行为: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报酬,造成原告经济损失,违反了合同约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本案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欠款及利息。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现被告尚欠付原告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及利息。
2. 判处被告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规定,被告未按时支付报酬,应支付违约金。依法计算,被告应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3. 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鉴于被告目前拖欠款项、且无明确恢复支付的意愿,为保障本案诉讼权益的实现,请求贵院判决对被告银行账户中的存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被告动用该笔资金。
4. 承担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证据材料
1. 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2. 未收到付款通知单证明。
3. 其他相关证据如需补充,将于庭审前提交贵院。
四、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秒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
2.《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九十七条。
五、陈述与辩解期限
被告应于收到本院传票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并提供证据材料。
六、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原告:XXX
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联系电话:XXXXX
特此申请,请贵院受理。
原告 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