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宅基地财产保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为保障宅基地的财产安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以下公告:
一、宅基地界址明确
根据具体地形和土地利用规划,经过鉴定定界,确定了各宅基地的界址,详细信息已在各村委会公示。
二、禁止滥用宅基地资源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挪用宅基地、建设非法建筑或以违法手段侵占宅基地资源,否则将面临法律追责。
三、加强宅基地管理
各村委会要加强对宅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执行明确的管理办法,及时处理宅基地争议,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联防联控,确保安全
建立健全宅基地警务巡查制度,加大对宅基地周边环境的监督力度,确保宅基地安全。
五、加大执法力度
对那些非法占用宅基地、侵犯村民权益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开透明
各村委会要及时向村民公示宅基地的管理办法、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村民监督。
请广大村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宅基地环境,共同保障宅基地的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