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方公司的实际情况,现申请解除所提起的财产保全措施,具体如下:
一、背景说明
我方公司于某年某月向贵院提起诉讼,但随着诉讼案件处理的进展,双方逐渐走向和解,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另外,我方公司已接到对方支付了全部欠款的通知,并已收到相应款项。
二、财产保全解除的理由
1. 合同履行
双方在诉讼期间已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已履行了协议中的付款义务,我方公司没有其他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2. 没有财物缺失
我方公司的财物完好无损,没有被对方侵占、挪用或转移等违法行为。
三、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方公司诚恳地请求贵院对本案中已提起的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解除决定,并解除对我方公司的财产作出的全部限制。
四、附件
1. 原告XX公司与被告合同和解协议书
2. 收到对方支付款项的凭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