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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1-2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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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对争议一方的财产进行冻结、查封或扣押等措施,以确保执行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和效力。那么,仲裁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从国际层面上来看,仲裁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纽约公约》》和《标准仲裁条款》,这两个国际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事项。

首先,《联合国《纽约公约》》是我国加入的第一部以调整民商事争端解决方式为目的的国际公约。根据该公约第17条的规定,当任何一方请求保全措施时,仲裁庭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这表明,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并且仲裁庭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

其次,中国作为标准仲裁条款的缔约国之一,也将仲裁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写入了国内的立法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6条和第9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办理财产保全程序时可以采取冻结、查封或扣押等措施,并且仲裁机构有权在必要情况下协助申请执行。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我国国内法对仲裁财产保全的支持和保护。

此外,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对仲裁财产保全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仲裁庭作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仲裁庭作出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同等于法院裁定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所述,《联合国《纽约公约》》和《标准仲裁条款》为国际层面上仲裁财产保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则为我国的仲裁财产保全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这些法律依据的确立和规定,对于保障仲裁中的财产权益,维护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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