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让人伤感和痛苦的事情,除了情感的纠葛外,离婚过程中财产的分割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其中,最有争议的就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车辆。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否能够申请对车辆进行保全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案件中,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请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复杂关系由双方协议解决;无法协议解决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财产状况、请求方的现实困难以及其他有关情况作出分割。”由此可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其次,对于车辆保全的具体适用条件,主要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按照这些规定,如果申请车辆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危险; 2. 有证据表明,车辆可能被他方转移、变卖或毁损的; 3. 申请人对车辆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 4. 进行保全不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
而且,在进行车辆保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包括夫妻关系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车辆估值证明以及存在解除婚姻关系危险的证据等。
但是,即使符合上述条件,也不能保证一定获得车辆保全的判决。具体是否保全,还需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裁决。
总结起来,离婚案件中的车辆可以申请保全,但是否获得保全判决则取决于法院的判断。因此,在离婚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