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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费由哪方承担
发布时间:2023-07-0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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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费由哪方承担

在涉及财产保全的案件中,为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往往需要保释人或被诉方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以保障原告方案件的执行利益。而这种担保所需支付的费用,也就是财产保全担保费,是由哪一方承担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费是由提供担保的当事人承担的。也就是说,如果保释人或被诉方需要提供担保,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费用。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会将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承担问题纳入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范畴。例如,在某些协议、合同中可能会明确规定,财产保全担保费由谁来承担。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那么担保费的承担就以该协议为准。

此外,在行政诉讼和商事诉讼中,存在不同的规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了涉及国家机关行政行为的诉讼外,由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承担保全费用。而在商事诉讼中,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担保费用可能会由双方协商约定或根据法院的裁量进行分摊。

总体来看,虽然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承担一般由提供担保的当事人承担,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排除因为当事人之间协商或者特殊情况的出现,导致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因此,在选择担保人或被选择为担保人时,需要明确担保费的承担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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