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行财产保全告知书
尊敬的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我方代为申请对您的财产进行保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案件概况
经我方申请,法院已根据您与申请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关系,作出了对您财产的财产保全决定。
二、保全措施
1.冻结您在各个银行的存款并限制提现。
2.查封您的房产,并禁止其出售、抵押等任何处分行为。
3.限制您的车辆使用,并暂扣您的驾驶证。
三、保全期限
保全措施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个月。
四、解除保全
如果您申请解除保全,需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支付相应的费用,经法院审核符合条件后,将予以解除。
五、违反保全
如您未遵守保全决定的相关规定,我方将会向法院申请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拍卖您的财产等。
六、保全执行费用
保全执行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您承担。
请您务必重视本告知书的内容,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方联系或前往法院咨询,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特此告知!祝您顺利度过此次纠纷。
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