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种对于夫妻关系的终结,对于双方而言,不仅意味着情感的破裂,还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双方需要通过协商或诉讼来处理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然而,在离婚过程中,有时候会存在一方将共同财产转移、隐匿、丧失或滥用的情况,这给申请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为了保护离婚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成了一个重要的手段。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措施保护被告可能损害的人身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当申请人认为被告有可能将共同财产转移、隐匿、丧失或滥用时,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以确保共同财产的完整性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根据这些法律,离婚案件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包括:
1. 当被告有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时,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措施将共同财产暂时查封或扣押,防止被告继续转移、隐匿财产;
2. 当被告有丧失或损害共同财产的可能时,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措施禁止被告处分、改变财产状况,以确保共同财产不受进一步损害;
3. 当被告有滥用共同财产的行为时,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措施限制被告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财产保全申请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例如共同财产明细清单、财产转移记录等材料。人民法院会依照法律程序审查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离婚能申请财产保全,这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有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转移、隐匿、丧失或滥用共同财产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但是,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材料,并遵守法律程序,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