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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要求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据
发布时间:2023-06-2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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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化的诉讼程序越来越注重程序的规范性和证据的科学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如果需要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供充分的证据,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原告要求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据。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提出申请

原告应书面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书应明确请求保全的具体财产、保全的方式、保全期限,同时应提交权利证明和相应的证据。

2.法院受理并审核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是否属于财产保全事项;申请人是否具有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的请求资格;是否已经缴纳保全担保金等。

3.裁定财产保全

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指定保全财产、保全方式、保全期限和需要缴纳保全担保金的数量等内容,并通知申请人缴纳保全担保金。在申请通过之后,法院会向保全财产发布通知。

4.实施执行

一旦财产保全程序开展,被告应立刻执行法院的保全指令,如果被告不履行保全职责,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例如强制执行等。同时,保全期限到期后,保全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冻结、扣押或变卖财产等。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

1.要求保全财产的证据

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应提供有关财产的充分证据。例如:

(1)产权或经营权证

原告应当提供有关要求保全财产的产权证或经营权证,证明其对该财产拥有一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2)借据或合同

如果该财产是债务的担保,原告应当提供相关的借据或合同证明其享有该财产的抵押权。

(3)财产保全申请书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明确要求保全财产的具体财产名称,请求保全的方式,保全期限。

2.被告拥有其他财产的证据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要求被告缴纳一定金额的担保金,被告拒绝缴纳担保金,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拥有其他财产,具有履行能力。例如,被告资产证明等。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原告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证据的科学性,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被告履行保全职责,保全期限到期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冻结、扣押或变卖财产等,确保财产得到有效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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