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法院:
我方是被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因本公司与申请人在某合同纠纷上存在争议,为确保本公司权益不受损害,在此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附上相应的保全担保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对方当事人在诉讼结束后能够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保证本公司在本案中获得相应的法律赔偿或补偿。鉴于申请人所持证据确凿,本公司认为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势在必行。
我方特委托本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次财产保全事项,并由其出具了针对贵院颁发的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的保全担保函,详细说明我方会按照法律要求,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担保措施,确保被保全财产不会因失去实际价值而无法执行。并保证如该财产保全未经贵院准许就行使对被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或损害,我方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补偿被担保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同时,为了提示申请人及有关法院认定的需要回避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我方已在保全担保函中说明:本合约内容属于商业秘密,未经申请人同意,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保全担保函是按照相关法规和申请人具体要求制定的,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由本公司负责保证。如根据诉前财产保全的需要,本公司须向申请人以外的其他机构、个人提供有关财产的信息,均需经过申请人书面同意,并签署保密协议。
最后,请贵院核实保全担保函的真实性、效力,并据此依法作出保全裁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以确保本公司在本案中获得应有的法律赔偿和补偿。
谨此,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附上相关的保全担保函,请予以核实并依法处理。
敬礼!
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