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本人于XXXX年向被申请人XXXX(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借款XX万元,借款期限为XX个月,截至申请日期,被申请人尚未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XX万元。为保障自身利益,我特申请债权财产保全措施,敬请贵院支持并判决如下:
一、立即对被申请人资产进行查封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其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
二、被申请人应于XX日内履行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人向贵院提出此项申请,有以下理由:
一、被申请人存在逃避债务行为,可能会使本人的债权得不到保障。
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直接影响了本人的生活和工作,严重侵害了我法定权益。遇到此种情况,我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被申请人财产情况不明,难以确立执行标的。
对于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我并不十分清楚,无法确立执行标的,而且被申请人言行可疑,极有可能通过把财产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来逃避债务,因此需要贵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查封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本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保全,以保障本人合法权益。谢谢贵院的支持。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