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诉前财产保全通知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方(申请人)于本案中提出保全申请,请被申请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经济损失情况,我方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聘请相关保险公司提供担保。
二、请被申请人配合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验和取证工作,确保事故真实性和证据保存。
三、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对涉案车辆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因车辆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四、请被申请人妥善保管事故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据等,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申请人或相关部门。
五、请被申请人配合相关部门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信息,以便尽快查明责任和处理此事。
六、如被申请人拒绝或怠于履行上述义务,申请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七、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申请人须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提供或采取相应保全措施。若逾期不提供或不采取保全措施的,将视为默认放弃相关权益。
特此通知。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