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的财产起诉人能得到吗
保全是一种司法救济措施,旨在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去除或转移财产,以保证原告赢得胜诉后能够执行判决。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保全时,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保全的财产起诉人并不是百分之百能够得到保全措施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是否适用保全的标准。只有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才能使法院相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合理且有必要实施保全措施。
其次,保全措施的实施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的财产起诉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首先是保全请求书;其次是证据材料,包括与被告争议具体有关的证据;最后是强制执行组织或专职检察机关的审核意见。只有同时具备这些证明材料,申请人才能得到法院的保全支持。
此外,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保全请求被认为是滥用或恶意进行的,法院有权驳回该申请,并可能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因此,在进行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要保证其请求合法、合理,并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保全的财产起诉人并非一味就能得到法院的保全措施。申请人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满足法院对保全措施的审查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在这些条件下,申请人才有可能成功得到财产保全的支持,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