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以保护其权益。申请保全之前必须明确保全目的,如保全财产、证据、人身安全等,同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以下是申请保全需要的手续和证据。
首先,保全申请书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的重要证据。保全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保全请求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保全申请的理由和证据,保全期限和地点。保全申请书中的保全请求应当具体明确,不能过于笼统。保全申请书是申请人的攻守要地,可以说是保全申请的核心。因此,申请人应当认真准备保全申请书,确保内容正确、语句通顺。
其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具体而言,包括以下证据:作为保全标的物的财产证明、保全标的物的相关协议、保全标的物的相应权利的证明、保全标的物被他人侵害的证明、具体证明保全标的物的必要性的证明、可能被破坏或丧失的证明。
再次,申请人需要提供保全担保。如果申请人申请到的保全措施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失,就需要提供担保。担保可以采用财产担保或权利担保方式。财产担保可以是银行保函、金融机构保证等,权利担保可以是提供担保人、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担保应当是申请人自己能够承担的,以便在保全期间对被保全财产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如果保全标的物与申请人的行业、专业、经验等相关,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
最后,申请人在向法院提起保全申请时,应当针对不同的保全标的物、不同的保全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担保,以保障申请的合法性和效力。
综上所述,申请保全需要的手续和证据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申请人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保全申请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