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暂停支付
尊敬的法院:
我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我特此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请求暂停对我方的支付款项。
我方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一份《合作协议》,根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支付我方XXXX元作为合作费用。然而,自合同生效以来,被申请人未按时付款,并且声称无法履行合同,导致我方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审理期间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暂停支付给被申请人的款项。
首先,根据我方的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我方合作费用。然而,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这已构成严重违约。因此,停止支付款项是维护我方合法权益的必要、紧急措施。
其次,据我们的调查,被申请人涉嫌转移财产的行为,存在逃避支付债务的嫌疑。为了防止被申请人通过转移财产来规避支付责任,财产保全措施是必要的。
最后,如果我方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款项,将导致公司运营资金紧张,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活动,进一步影响我方的生产经营和合作伙伴的利益。因此,暂停支付款项是确保我方经济利益不受进一步损失的重要措施。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理由,我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恳请贵院暂停支付给被申请人的款项。希望贵院能审慎对待本案并尽快予以答复,以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敬请关注本次申请,期待贵院的支持与帮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