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中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
被告[乙方]系欠款人,其住所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本人通过如下事实和理由,向贵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请贵庭予以审理和裁决。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自[日期起],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应偿还甲方人民币[金额]元。
二、经过多次催讨,乙方至今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三、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确证乙方欠款的存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作为债权人有权依法要求财产保全,以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特向贵庭申请如下:
一、立即对乙方财产进行保全。
二、授权法院指定的执行主体对乙方现金、存款、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或扣押,并注明保全期限。
三、如果情况紧急,保全期间可以适用超期不销提审制度,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请贵庭依法审理本案,作出符合合法正义的裁决!
甲方:[甲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