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协助执行函
尊敬的执行法官:
我谨代表申请人,就其对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特此致函。
根据我方的了解,被执行人欠我方大量应收账款,并在多次催告无果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鉴于被执行人可能会转移、隐匿财产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债务,我方决定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确保债权的安全与执行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特此申请贵庭依法为我方进行财产保全,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首先,请求贵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账户、企业资金账户、股票、证券账户等各类金融资产,以防止被执行人将其财产转移给第三方。
其次,请求贵庭查封被执行人在各类物业的住房、写字楼、车辆等不动产及其他可变现的财物,以确保债权得到彻底清偿。
最后,请求贵庭采取保全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工资、薪金等收入进行限制,防止其将收入悄然转移或逃避执行。
鉴于我方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和申请材料,并缴纳了财产保全费用,我们希望贵庭能够尽快受理并作出相应决定,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我们愿意配合法院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和资料,以期为贵庭作出正确的裁决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我们对法院的公正与专业表示绝对的信任,并期待着债权的顺利执行。如有需要,请随时与我方联系。
特此申请。
此致
申请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