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相关知识
深圳中院财产保全保函名单
发布时间:2023-11-15 10:40
  |  
阅读量: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国一家地方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判深圳市辖区的各类案件。作为一个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法院,深圳中院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中,财产保全是深圳中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之一。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被执行人不将财产转移、隐藏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判决或裁定的需要,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保函是一种常见的财产保全方式,它通过发出这份函件,通知被执行人停止转移、隐藏财产,以确保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根据深圳中院的统计数据,以下是近期颁发的10份财产保全保函名单:

  1. 张三
  2. 李四
  3. 王五
  4. 赵六
  5. 陈七
  6. 刘八
  7. 郑九
  8. 黄十
  9. 胡十一
  10. 林十二

这些被通知人都是在执行案件中被发现存在财产转移、隐藏等行为的。深圳中院通过发出财产保全保函,要求他们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深圳中院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交易或与他人进行合作时,请注意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如有发现他人存在违法操作或有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