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XX法院:
我们是申请人,现向贵院提起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B先生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我作为债权人,所欠款项未能得到履行,故有此申请。
据我了解,被执行人B先生在您行开立有账户,并且该账户中尚有一定金额未被清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我作为债权人有权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措施。因此,我特此向贵院提交本申请。
本保全申请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由:
1. 被执行人B先生目前已经拖欠我方债务超过半年,支付意愿明显不足。为确保我方债权得到合理保障,需要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手段,冻结其银行账户中的资金。
2. 根据我密切观察,被执行人B先生近期并未采取其他任何还债举措,应视为他无力或者无意愿主动履行债务。因此,我需要贵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申请。
3. 被执行人B先生名下的其他财产情况不明确,或者已经转移,无法确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性质和数额。自保全期限内,如果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恐将面临较大困难。相比而言,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则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几点理由,我特向贵院申请对被执行人B先生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我方债权及时得到保障。
附上财产保全申请书一式两份,还请贵院核实,审理并予以支持。谢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