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债权人获得债权救济,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冻结或者限制被保全人的财产。这些财产既可以是有形的物品,也可以是无形的权益。而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作为保证人,承担着相应义务。但如果担保人想要撤出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法院的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担保人必须向执行法院提起书面申请,说明撤销财产保全的依据和理由。通常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连带责任或清偿能力的证据,以说明他撤消保全的正当性。
其次,担保人还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解除财产保全。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撤销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该费用根据被冻结财产的金额或价值而有所不同。因此,担保人在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时,要预先准备好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费用。
接下来,担保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物或者经济赔偿替代财产,以满足债权人的利益保障。法院通常会要求担保人出具一份合法有效的担保物评估报告或者资金证明,以证明他有能力继续履行作为担保人的职责。
此外,担保人还需要履行相关的解除手续,如清偿债务并与债权人签署相应的解除担保协议等。只有在完成了这些必要步骤后,担保人才能成功撤销财产保全。
最后,担保人的撤销申请需要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和法院的审查通过。债权人对担保人的撤销申请是否合理且能够保障其权益拥有决定权,而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总结来说,担保人想要撤销财产保全需进行书面申请、支付费用、提供合适的担保物或经济赔偿,履行解除手续,并获得债权人和法院的认可。这是一个繁琐而复杂的过程,但只有满足了所有条件,担保人才能成功撤销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