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追加被告
尊敬的法官:
我系X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针对受案编号为XXXXX的财产保全申请案向贵庭提出申请。根据本案事实情况发展,我特此申请追加被告并陈述如下:
一、追加被告的必要性
原财产保全申请指明了被告为YYY公司,但经过进一步核实及调查取证,现申请人发现ZZZ公司也与该案件有密切关联,并具备一定责任和义务。因此,为了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实现财产保全的目的,追加ZZZ公司作为本案的被告是完全必要的。
二、追加被告的合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规定,当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追加其他可能侵害其权益的人作为被告是合理且合法的。在本案中,ZZZ公司存在着与申请人权益相关的行为,其作为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追加被告的事实依据
1. XXX公司及ZZZ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根据申请人调查发现,XXX公司与ZZZ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有关权益及义务。该合同内容明确涉及到财产保全申请案件中的纠纷。
2. ZZZ公司具备相应责任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其与XXX公司合作导致本案中的争议产生,ZZZ公司承担有关纠纷解决及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依据,申请人认为追加ZZZ公司为本案的被告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
针对上述情况,申请人特向贵庭提出追加ZZZ公司为本案的被告,并希望法院能审慎考虑,并依法裁定。
申请人:
XXX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