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财产保全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告A,就离婚案件向贵院提交如下财产保全申请。
一、申请事由
原告B与我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结婚,现已分居多年,感情破裂且无和解可能。原告B于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已正式立案并进入审理阶段。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1. 根据我对本案的了解,原告B有倾向于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的嫌疑,为确保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 我们婚姻期间共同拥有的房产XXXX(具体地址)目前仍为我们共同协议持有。然而,为防止原告B在诉讼过程中违反协议行动,转移或出售该房产,保全该房产以确保我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益十分重要。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
1. 鉴于上述情况,我申请贵院采取强制措施对上述共同财产实行保全,确保其不会被转移、出售或以任何形式变动。根据财产保全的需要,可以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登记等方式进行。
2. 我申请贵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公正的市场价值,并依此作为未来财产分割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1.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以上提供的信息和陈述完全属实,如果有虚假陈述,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人将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调查和相关活动,并遵守法院的裁决和要求。
我希望贵院能够充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保全共同财产。谨此申请,请贵院审慎考虑并核准我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
特此申请人:
被告A(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