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诉前财产保全冻结通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我方申请,法院已经决定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并对您的财产进行了冻结。特此通知您有关事项,请您予以配合。
一、您的资产冻结范围:
(1)银行账户
冻结期间内,您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将被冻结,不得发生任何资金进出。为避免给您正常生活造成困扰,请您提前储备足够的零用现金。
(2)股票、基金等证券账户
冻结期间内,您名下的所有股票、基金等证券账户将被冻结,不得买入、卖出或转让任何证券资产。
(3)房产
冻结期间内,您名下的房产将被加注查封,不得转让、出租或进行其他变更操作。
二、如何解除冻结:
只有在法院撤销冻结、裁定不予冻结或案件终结后,您的冻结状态才会解除。因此,请您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尽早解决纠纷。
三、注意事项:
(1)此通知并非传票或传讯,并不代表您有诉讼义务。但请您务必保留好通知提供的各类证据材料,以备可能的案件调查和诉讼需要。
(2)若您在冻结期间发现相关情况改变,比如银行账户余额异常减少、房产遭到非法转让等,请您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
四、对冻结决定有异议:
如果您对冻结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与申请人协商、提交书面申诉或向法院提起相关申请等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保留好与冻结事项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
五、协助执行职务:
冻结措施的实施是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程序,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请您予以充分理解和合作。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员。
最后,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法院将尽一切努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这起纠纷案件能够公正、公平地得到解决。
此致
X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