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将相关财产转移、隐匿或损毁,从而确保将来获得赔偿。为此,诉前财产保全文书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以下是诉前财产保全文书的基本格式和要素:
首先写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或类似的标题,字号一般较大,居中置于文书首行,以便明确文书性质。
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要素:
详细陈述对被告的具体财产进行保全的请求,包括要保全的财产类型、数量、金额等详细细节。并强调被告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无法执行判决、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解释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事由和理由,说明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并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有潜在的行动可能导致财产损失。
具体列举要求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例如查封、冻结、扣押等,并解释为什么这些措施是必要的,并描述采取这些措施之后对原告利益的帮助。
对被申请财产的价值进行详细评估,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这个评估可以由专业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作为依据。
明确被申请财产的具体所在地点,并请求法院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财产保全。这个期限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以灵活处理。
结尾部分包括原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签名。
此外,诉前财产保全文书还需要附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财产所有权证明等。
总之,在起草诉前财产保全文书时,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来撰写,并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简洁性,以便法院能够明确了解要求和理由。同时,为了确保财产保全的成功,还需要提交充分的相关证据并提供有力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