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共同财产保全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04 08:21
  |  
阅读量: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投资性房地产、股票、债券、基金投资收益;
  • 知识产权和其他各种新增的财产。

关于共同财产的保全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婚案件中的共同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如果离婚案件中存在物质证据证明有滥用、挥霍、毁损、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能使共同财产无法执行,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共同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存款、赃物、证券或其他有价值的财物,确保共同财产不致被损坏、转移或灭失。

其次,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分割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各种因素进行判决,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各方的贡献、财产来源、债务等。在判决离婚时,法院会将共同财产作出合理、公正的分割。

再次,对未成年子女的共同财产保护。

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8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一方保管或者约定共同监护。同时,离婚时也可以约定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进行分配和管理。

最后,夫妻一方患有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处理。

对于夫妻一方患有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公正的分割。

总之,共同财产保全是保护夫妻共同利益的重要措施,对于离婚案件或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共同财产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旨在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