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XX公司:
在XX日期,本公司代表客户XXX先生/女士向贵公司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并且于XX日期获得了法院对该申请的支持,对贵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冻结。根据法院判决,财产保全期限已届满,并且未再延长。
根据以上情况,我司特此正式向贵公司发送本函,解除您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希望贵公司能够按照法院的指示,及时解除相关财产冻结,确保正常的营运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为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请贵公司根据以下要求操作:
1. 取消对被冻结财产的限制和封存,确保财产可以自由流通并恢复正常运作。
2. 向相关金融机构或银行通知,解除相应账户的冻结状态,以便账户的正常使用。
3. 向法院报备相关情况,确认财产保全解除,并通过法院现场或书面方式提交解除凭证。
4. 如遇到无法解除的问题,请立即联系我司,我们将配合贵公司尽快解决。
谨此,敬祈贵公司积极地履行相关义务,配合并确保财产保全的顺利解除。感谢贵公司在此事上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函告。
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