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是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诉讼程序开始前,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措施,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书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文件之一。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保全请求的书面材料。它包括保全申请主体及被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和依据、关联证据材料等内容。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申请人需要详细陈述被申请人存在债权追索风险的事实,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明确申请请求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应当清楚地表达自己所希望法院采取的措施。比如,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份额等。明确而具体的申请请求有助于法院正确认识申请事项。
其次,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支持。申请人应当详细陈述被申请人欠款的起止时间、欠款数额以及相关还款承诺等情况。同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供有效的债权凭证、合同复印件、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
最后,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提供相关法律依据。申请人应当明确指明财产保全请求的法律依据,可以引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并解释适用相关法律条文的理由。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申请书是诉前财产保全的重要文件,申请人在编写该书时应当准确、详尽地陈述被申请人存在债权追索风险的事实,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只有通过合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