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解除财产保全函
尊敬的受理法院:
我方为仲裁申请人,现就本案向阁下递交此份《仲裁解除财产保全函》。
一、根据我方的申请,在贵庭执行法院已于XXXX年XX月XX日对被申请人作出财产保全冻结措施的裁定(冻结通知书编号:XXXX),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中的款项予以冻结。
二、我方在提起仲裁程序后获悉了更多相关证据,经审查发现被申请人并无偿归还债务的实力与能力,且被申请人具备恶意转移财产的风险。我方认为原本申请的保全措施早已达到其目的,并且这一保全措施会对被申请人造成重大困扰。
三、鉴于上述情况,请贵庭裁定解除被申请人账户中款项的冻结,并返还我方申请和担保费用。我们将担保不会因此而影响您的最终判决结果。
四、我方将于接到解冻裁定书后,立即委托银行进行相关操作,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中的款项的冻结。
五、我方保证上述材料及陈述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虚假材料造成的法律后果。
特此函告,请贵庭审慎考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