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因我公司与XXX公司存在诉讼纠纷,为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特此向贵庭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一、申请理由:
我公司与XXX公司合作的一笔订单由于双方协商未果,导致合同解除,但XXX公司却未及时退回我公司的货款并存在违约行为,给我公司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我公司通过多次协商和催讨,均未能要回欠款,为了保障我公司的权益,现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二、保全内容:
1、冻结XXX公司的银行账户,保全我公司的欠款和违约金。
2、扣押XXX公司的GDP、股份等财产,保全我公司的欠款和违约金。
三、申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在提起诉讼后,认为被申请人的财产可能被转移,或者变卖、毁损、灭失,影响申请人的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当被申请财产不能够保全申请人权益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限制措施。”
四、陈述和证据:
1、合同文件及履行情况证据;
2、交易凭证、支付凭证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
3、协商函件及短信等证件。
五、请求:
1、依法准许我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2、冻结XXX公司的银行账户,扣押其GDP、股份等财产;
3、拒绝被申请人向他人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被申请财产;
4、最终判决被申请人承担我公司的欠款和违约金。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