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催收说财产保全吓唬人
发布时间:2023-05-30 10:50
  |  
阅读量:

催收说财产保全吓唬人,你需要知道的真相

随着征信制度的逐步完善,催收行业成为了金融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遇到一些催收人员在催收过程中使用“财产保全”的手法来恐吓债务人,使其主动还款。但是,你真的了解财产保全这项措施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财产保全其实是一种司法措施,不是催收机构可以自行执行的。具体而言,当一个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者执行裁定,或者债务人已经开始转移财产,而可能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时,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措施通常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方式。

反观催收机构使用的“财产保全”手段,其实只是一种恐吓手法,旨在让债务人主动还款。催收机构通常会给债务人发出一些律师函或者威胁电话,声称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让债务人感到害怕。其实,催收机构并没有执行财产保全的权利和能力,这种手段只是让债务人误认为催收机构有这个权力,进而被动地还款而已。

正是由于催收机构的滥用和误导,许多债务人对“财产保全”这个词持有了错误的观念。他们认为只要欠债不还,催收机构就有权利查封、冻结他们的财产。这是一种误解,如果你没有收到法院的财产保全决定书,催收机构是不能擅自实行财产保全的。

当然,债务人不还款也并非可以逍遥法外,催收机构可以采取一些法律手段来讨债。例如,他们可以找专业律师起诉债务人,让债务人为欠款担责;或者采取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这些措施与财产保全毫不相干,不要被催收机构的恐吓所迷惑。

综上所述,催收机构使用“财产保全”手段来威胁债务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债务人不要被催收机构的恐吓所蒙骗,同时也不要忽视自己的还款义务。如果有欠款情况,请尽快与债权人协商解决,避免债务越滚越大,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风险和麻烦。


相关标签: 财产保全 法律 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