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一场诉讼案件时,一方可能会想要通过申请诉讼保全来冻结被告方的财产。这种保全措施旨在保护原告方的权益,确保被诉方在诉讼期间不会减少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财产可以被冻结呢?下面我们进行详细的探究。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当申请诉讼保全时,被冻结的财产应该与诉讼案件的争议有直接关系。保全财产的范围应该包括涉诉财产和对涉诉财产的配偶、直系亲属、子女和关联公司的财产进行冻结。
其次,受到保全的财产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以下是可能受到诉讼保全的财产种类:
1.银行账户:在诉讼保全期间,被告方持有的银行账户可以被冻结。银行账户包括储蓄账户、借记账户和信用卡账户。冻结银行账户按照银行定期储蓄利率计算冻结金额,并减去购买生活必需品等合理开支。
2.证券账户:被告方持有的证券账户也可以在诉讼保全期间被冻结。证券账户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各种证券品种。冻结证券账户时,应当注意不要冻结被告方的股票质押账户。
3.房产:被告方拥有的房产可以被冻结。但是,在冻结房产时,应当注意区分自住房和投资房,自住房无法被冻结。并且,冻结房产时也应当注意与银行贷款等因素进行协调。
4.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被告方的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也可以在诉讼保全期间进行冻结。但是对于需要使用车辆进行日常工作的个体经营者等,可以通过支付少量的抵押金来解除冻结。
总之,诉讼保全在保护原告方权益的同时,也需要注意不损害被告方的正常生活和经济活动。在冻结财产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情况,合理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