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承诺书模板
尊敬的债权人:
在我作为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与债务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之间所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中,为确保债务人履行其对您所负有的债务,担保人愿意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予以保障。为此,担保人特此向您提供以下担保承诺书:
一、 担保范围
本担保承诺书适用于债务人在债权人所供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交付及其相关支付款项履行方面发生的一切债务。担保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债务人未能按时支付货款;
2. 债务人未能按时支付与所供货物(或提供服务)相关的费用;
3. 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与所供货物(或提供服务)相关的其他债务。
二、 担保方式
1. 作为本担保的履行方式,担保人同意抵押其合法所有权下的以下财产作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列明具体抵押财产)
2. 担保人同意将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纳入债权人的监管之下,确保抵押财产的完整性和权益的充分保护。
三、 担保条件
1. 担保人同意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内保全债权人的利益,不得对抵押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转让或设立其他的权益。
2. 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行使其对担保财产的抵押权,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拍卖、变卖、处置抵押财产的权利。
四、 担保期限
1. 本担保承诺书自受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债务履行的期限加上债务人可能存在的迟延期限。
五、 担保责任
1. 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应付的债务金额、由此产生的违约金、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
2. 担保人不对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或违约行为负有任何监督或控制义务,只承担财产保全的责任。
六、 担保生效及变更
1. 本担保承诺书应由担保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并经债权人及债务人签字确认后方视为生效。
2. 任何变更、修订或补充本担保承诺书的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七、 争议解决
1. 本担保承诺书的履行与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对本担保承诺书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事项
对于本担保承诺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债权人(盖章): 担保人(盖章):
债权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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