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做财产保全要几天
在民事诉讼中,当涉案的财产可能会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时,为了保障诉讼的效力,需要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那么,进行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呢?
一般而言,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主要分为申请、审核、执行三个阶段。具体的时间会因为审理机关、保全财产的范围及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当事人需要进行财产保全时,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书应当说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量、所在地点等情况。法院收到申请后,在24小时内审核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如申请材料不完备会要求当事人补充。审核完毕后即可发出保全通知书。
其次是审核阶段,法院收到保全通知书后一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派遣法警前往被申请保全的现场进行封存、扣押、冻结等保全手续。
最后是执行阶段,法警在执行保全手续后需要将保全决定送达被申请保全的一方。被申请保全的一方可以在接到保全决定后的三日内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变更或者解除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的时间主要取决于申请、审核、执行三个阶段所需要的时间。基本地方人民法院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保全手续。当然,具体时间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而有所变化,但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都会尽量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