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财产保全裁定书格式
标题:取钱财产保全裁定书
保全法院:(填写法院名称)
案号:(填写案件号码)
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被申请人:(填写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裁定日期:(填写裁定日期)
裁定内容:
根据申请人向本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经过审查核实,本法院对该申请事项予以裁定如下:
1. 本法院决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1)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账户:(列举账户名称、账户号码等具体信息)
(2)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列举具体财产信息)
(3)其他保全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列举其他需要采取的保全措施)
2. 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1)如有冻结银行账户等财产的,立即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执行本裁定并配合执行;
(2)如有查封或扣押财产的,立即停止一切对该财产的处置,并配合执行本裁定;
(3)被申请人不得转移、隐匿、变卖上述财产,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 申请人应在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本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1)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财产损害或其他不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2)提供保全费用的担保或预交相应保全费用。
4. 对于本裁定书的执行,申请人应向本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
5. 如被申请人对本裁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法院提出复议或上诉。
特此裁定。
裁定人:(法院裁定人签名)
附注:以上内容为取钱财产保全裁定书的基本格式,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部分内容可能需要调整、增减。请在编写裁定书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法院的规定,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