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案件中,保全措施是常见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而为了保证保全措施的实施,法律规定需要缴纳保全担保费用,同时也规定了一系列的保全担保责任和保障措施。然而,当100万的保全担保费用缴纳后,胜诉后可以返还,那么,如果败诉了,这些费用该由谁承担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败诉的责任在原告一方,也就是主张权利的一方,如果其无法证明其权利,则会导致官司败诉,这个责任是由原告一方承担的。因此,也就意味着保全担保费用如果败诉,也由原告一方来承担。
在法律规定下,保全担保的退还是有条件的,具体来说,当原告一方在保全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者自己主张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撤回时,担保费用应当全额返还;当审理过程中确认原告一方的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被支持时,应当按照原担保费用的70%返还;当原告一方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或者部分被驳回时,担保费用不予返还。因此,如果原告一方败诉了,保全担保费用是不会返还的,还需要承担费用的责任。
除了保全担保费用外,原告一方还需要承担败诉方的诉讼费用,即被告方因此次官司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等等,这些费用将由原告一方负责承担。因此,如果原告一方在提起诉讼前没有进行足够的调查和论证,导致无法证明其主张的合法性,那么其承担的费用将更加巨大。
总的来说,如果原告一方在诉讼中败诉,不仅要承担保全担保费用的不返还,还要承担被告方的诉讼费用,这些费用将在一定程度上给原告一方的生活和经济带来不小的损失。因此,在选择提起诉讼前,需要仔细权衡自身的权利和利益,谨慎选择诉讼事项,以避免未来的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