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千万别说五句话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话说出去,就像放出去的箭,再也收不回来。这个道理对于官司更是格外适用,因为一个无意中的言论、一个不恰当的表述,甚至一个微小的语气变化,都可能影响到整个官司的进程和结果。
那么,到底有哪些话是打官司中千万不能说的呢?下面我们就举几个例子来探讨一下。
1. “我一定会赢!”
这样的说话,无论是出于自信还是装出来的口气,都是有风险的。一旦必胜心态破灭,对方律师势必会在法庭上对你充分利用这一点,以此打击你的信心、削弱你的贡献力,甚至煽动法官对你不利的判决。
2. “你在这件事上牵扯到了很多人”
对方为赢得官司,可能会想尽办法去搜集与案件相關的證物,以证明每一位涉及人员的罪过或缺陷。此时你说的这句话,就像一份免费的炮灰清单,将所有有可能被卷入官司的人员一一点出。
3. “我不会保留录音或记录”
这句话会给对方造成一种“我可以说什么就说什么”的错觉。如果法院需要找出具体证据或者原始材料,对方为了赢得官司,可能会尽力制造非法取证的轰动效应,打掉你应有的声誉及赢得官司的可能。
4. “这次官司金钱不是主要考虑因素”
这句话会给对方造成忽视赔偿、没有金钱追求的假象。比较聪明的对方角度可能是,他们愿意花大价钱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如果能把赔偿降低到一个合理范围内,还是有获利的希望的。
5. “我从来没干过这种事”
这句话看上去无害,但会让曾与你相关的人们产生质疑。如果被证明你说谎了,你就会失去法庭上的信任,而你还有许多其他证言需要进行调查和证明。你的律师也需要确定你们的防御策略是否巩固。
总之,打官司千万别说五句话,不要因为口误或激动而给对方留下更多的攻击空间。法庭上的胜负是相对的,你要做的就是提高你的成功率,最小化自己的风险。与其自己脑补辩词和犯错误,不如多一些準备和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