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保函
尊敬的法院:
我方系原告,特此向贵院递交本诉前财产保全保函。
首先,我方特此呈请贵院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以确保我方在本案中的诉讼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我方的认定,被告可能存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行为,这可能导致我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因此,为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公平公正的审判环境,我方要求贵院对被告的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我方就本案涉及的财产及具体诉讼请求作如下说明:
一、财产的种类和涉及的价值
根据我方的调查,被告在我方发起诉讼前就已经开始进行资产调整和财产转移。根据衡量财产保全的标准,我方相信被告应当还存在大量其他未申报并移交的财产。根据我方的初步估算,涉案财产的价值可能远远超出案件的诉讼标的。因此,我方要求贵院对被告的全部财产进行保全,以保证未来可能的债权实现。
二、保全方式及执行建议
对于财产保全的具体方式,我方建议贵院采取以下措施:
1.冻结被告在各个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账户及相关交易所账户,以确保被告无法转移财产,防止其抽离资金。
2.禁止被告转让、处置或变卖其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股权、车辆等。
3.对被告名下的不动产、动产、存款、证券、贷款、赌注等资产进行查封、扣押,以确保相应的财产权益能够得以保全。
我方建议贵院尽快对上述保全措施进行审核、评估和执行,在确保我方权益的同时,也能够平衡诉讼双方的利益和相对权利。
三、保全责任的承担
在财产保全期间,我方愿意按照法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确保保全责任的履行。同时,我方希望法庭能够在保全程序进行期间,及时进行审查、听证和裁决,以保证程序的效率与公正。
尊敬的法院,我方诚挚希望贵院能认真对待我方的请求,迅速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对于我方诉讼权益的保障,财产保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方将随时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全力配合法院的工作,并遵守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希望通过本次财产保全程序的启动,能够为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奠定有力的基础,确保正义的彻底实现。
此致,
原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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