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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财产保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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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财产保全公告

尊敬的江山市居民:

根据江山市法院的判决和执行要求,我市将在近期开展一项重要的财产保全工作。为了保障财产权益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经济秩序的运行,特向全市居民发布这份财产保全公告。

目前,经江山市法院确认,一批涉及重大经济案件的被告人存在财产转移、隐匿等行为。为了确保被执行人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法院执行的指导下,我市将进行财产保全活动,以便将执行所需的财产保全到位。

下面,我将向各位市民介绍此次财产保全活动的相关信息。

一、目标财产

此次财产保全活动主要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股权、存款、车辆等财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执行人应当予以保全的财产范围将得到严格执行。

二、财产保全措施

为了确保财产保全的有效性和执行效果,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1. 查封、扣押:对涉案财产的相关人员,将依法查封、扣押其不动产、车辆、股票等。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转移、出售、改动查封扣押的财产。

2. 冻结: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资金账户,以防止其非法转移资产,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公示:对财产保全的信息、程序、结果将进行公示,确保被执行人及其相关方了解财产保全的相关情况。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涉案财产转移、隐匿等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市民的要求

作为市民的各位,请注意以下几点:

1. 不得干扰财产保全活动。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干扰、妨碍财产保全工作的进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如遇到财产保全的调查、查封等措施,请市民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 保持克制和理性。在财产保全活动期间,请市民保持克制和理性,不参与谣言传播和暴力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

四、公示期限

本次财产保全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持续至被执行人财产保全到位或法院作出相应决定为止。期间如有异议或提供相关线索,请及时向我市法院举报。

最后,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财产保全活动,并密切关注公示信息的更新。感谢大家的理解与合作,让我们共同坚守法治力量,共建和谐江山!

江山市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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