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命令怎么写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保障诉讼标的物的价值不被损害或侵占,在判决作出前暂时扣押、冻结、查封或委托第三人保管的一种法律措施。财产保全命令是诉讼中申请保全措施的一种书面决定,下面就财产保全命令的写作要点进行说明。
一、财产保全命令格式
财产保全命令一般采用正式文书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审判员签名、法院公章等要素。标题应详细描述保全请求的案件名称和案号,例如:“财产保全命令书(某地民事诉讼案件)”。
二、财产保全命令的正文要素
1. 保全请求的基本事实和理由:在正文的开头,应清楚陈述申请人提出保全请求的基本事实和理由,包括被执行人的行为、诉讼标的物的性质和价值、保全的必要性等。可以参考下述范例语言:“申请人xxx诉被执行人xxx部分财产保全案,现申请本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账户余额进行冻结。”
2. 保全方法和范围:在命令中应明确规定保全的方法和范围,具体列明需要冻结、扣押、查封或委托保管的财产项目和数量。例如:“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账户在本命令生效后立即冻结,银行不得进行任何转账等操作。”
3. 保全措施的期限和要求:应明确规定保全措施的生效时间和期限,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命令的期限为6个月,但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期限延长或缩短。另外,还可以在命令中对被执行人提出要求,例如出示相关财产证明材料等。
4. 保全费用:在命令中应明确规定保全费用的支付方式和责任承担方,一般由申请人先行支付并在最后案结时由被执行人负担。可以参考下述范例语言:“本案的保全费用由申请人先行支付,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5. 违法处理和违法责任:在命令中应明确规定对于违反保全命令的处理方式和责任,例如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可以参考下述范例语言:“对于违反本命令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或拘留等违法处理。”
三、财产保全命令的签署和送达
财产保全命令应由法院审判员签署,并加盖法院公章。签署时需核对各项内容是否正确无误。命令书应当及时送达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或法院指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总结起来,财产保全命令的写作要点主要包括格式规范、详细阐述保全请求的基本事实和理由、明确保全的方法和范围、规定保全措施的期限和要求、确定保全费用支付方式和违法处理等。在实际写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希望以上内容对您写作财产保全命令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