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XXX,下设在XXX地区的借贷机构XXXX的负责人,特此向贵庭提交一份民间借贷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贵庭能够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并协助解决我方遇到的问题。
我方与借款人XXX之间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然而,在XXX年X月X日至今,借款人却多次违约,拒绝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我方对借款人的行为表示极为震惊和遗憾,作为一家合法注册并受监管的借贷机构,我们一向以诚信、规范经营为原则,并在为借款人提供资金的同时,确保风险可控和合规运营。然而,此次借款人的违约行为给我方造成了严重损失,且借款人可能存在转移、隐藏财产等行为,因此,我方急需贵庭的保全措施以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
根据我方的调查和证明材料,借款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我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贵庭申请对借款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冻结借款人名下的XXX银行账户,确保资金不被转移、消耗;
2.查封借款人名下的房产及车辆,以保障我方债权的优先执行权;
3.要求有关部门调取借款人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银行账户和财产的详细情况。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我方在借款人财产上享有相应的控制权,以便在未来执行中实现债权的有效保全和追偿。我方保证将配合贵庭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以支持我们的诉求。
最后,我方恳请贵庭审慎权衡各方的利益,依法依规做出公正的保全决定,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我方也将配合贵庭并尊重执行过程中的各项规定,期待与贵庭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此致
XXXXXX单位或个人的负责人署名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