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诉讼书
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原告,现就涉及财产保全事项向贵庭请求支持。以下是我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债务违约行为,并有逃避清偿债务的可能性,因而申请财产保全。
一、请求财产保全的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第10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其执行权益不受损害。
二、被告存在债务违约行为的事实和证据
1.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我作为原告的债权款项;
2. 然而,合同期限已到,被告仍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3. 我已多次要求被告履行支付义务,但被告始终未作任何回应或采取行动。
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及财产保全措施的选择
1. 被告存在逃避清偿债务的可能性,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我作为原告的债权无法实现;
2. 基于以上事实和证据,原告请求法院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产保全:
- 冻结被告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
- 查封被告名下的财产;
- 禁止被告处分、转移财物,以防止其转移、毁灭或变卖财产。
四、财产保全的负担能力及担保措施
1. 原告承诺支付相应的财产保全费用,并愿提供足够的担保;
2. 原告的财产状况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承担财产保全的费用,并愿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基于被告存在债务违约行为以及逃避清偿债务的可能性,原告请求法院支持并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原告的债权得以实现。同时,原告承诺支付相应的财产保全费用并提供足够的担保。
特此请求法院予以审核及判决。
原告: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