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承诺担保协议书
尊敬的XXXX公司:
鉴于XXXX公司与本人之间存在XXXX(以下简称“债务人”)拖欠债务的情况,为保障XXXX公司的合法权益,在XXXX日前,我方愿意提供财产保全承诺,特此拟定本《财产保全承诺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约定相关事宜,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保证的标的
1. 债务人X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为我方的债务人,拖欠我方债务XXXX元人民币,且我方与债务人之间已经形成债务关系,该债务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二、保证的方式
1. 我方承诺,在我方的合法所有财产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债券、股权等,作为还款的保证,以确保债务人按时按量偿还所欠的债务。
2. 我方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冻结、监管、转让等方式,具体的财产选择和方式将根据双方之间的协商达成一致。
3. 债务人同意本协议生效后,请将具体的财产保全方式写明并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我方在接受债务人提供的财产后,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登记、保管等程序。
三、保全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至债务人完全履行债务为止。
四、违约责任
1. 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履行债务,我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2. 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方有权依法向相关机关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落实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我方能够获得相应的债权。
五、协议的解除
1. 债务人在完全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可以书面协商解除本协议,并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
2. 双方可以随时协商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本协议不影响已经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继续履行。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后,即构成双方的合法约束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的附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获得双方的签字确认。
特此拟定本《财产保全承诺担保协议书》,以作双方的共同遵守和执行。
债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