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尊敬的被执行人: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你与申请执行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你未履行到期返还债务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人于XX年XX月XX日向我院提出申请,请求对你的财产予以保全执行,并按照依法顺序分配到执行标的和赔偿费用。
我院已经依照法律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依法向你发出本次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请你立即采取措施保全你的财产。
一、被执行人应当保全什么样的财产
被执行人应当根据本单位所认定的债权数额采取措施保全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无法采取上述措施保全财产,则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收回属于自己且已出卖的财产、停止支付之前未履行的债权、保质保量地履行债权等。
二、被执行人收到本通知书应当如何处理
1.被执行人应当亲自到法院执行庭接受财产保全通知书,并保险起见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
2.如被执行人无法前来接受通知书,可以委托代理人前来接受,同时应当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
3.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履行债务,并与本院工作人员联系,提供相关的财产保全材料。
三、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或逃避执行,将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被执行人不予履行或者故意拖延履行,法院执行员将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并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司法制裁。
被执行人应当认真对待本次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切实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债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本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XXX年XX月XX日
XX人民法院执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