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向贵庭提出本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解冻申请书。就此,本公司特向贵庭列明如下事实和理由,恳请贵庭予以核实和支持:
一、事实
本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合作内容为双方合力开发某项目,并共同投入一定资金用于项目启动。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应按照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一定款项。
据我所知,××公司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前向贵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我司账户中的资金。虽然合作协议中约定了支付期限,但由于项目的进展不顺利,本公司与××公司在付款事宜上发生了争议。
就此争议,双方一直在协商解决的过程中。本公司始终保持着与××公司的密切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然而,由于冻结了我司账户中的资金,本公司遭受了严重的财务困扰,造成了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理由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无正当理由冻结他人财产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司的合作协议,付款期限尚未到期,我司并未履行违约行为,因此××公司无正当理由冻结我司账户中的资金。
同时,我司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争议解决机制,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然而,在我司与××公司的协商中,××公司不予合作,且单方面采取了冻结我司账户的措施,使我司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无法正常运营企业。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本公司特向贵庭申请解冻我司账户中的财产,并恳请贵庭给予以下支持:
1. 核实事实:请贵庭核实我司与××公司合作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认我司没有履行违约行为。
2. 解冻财产:请贵庭解除对我司账户中的财产冻结措施,恢复我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3. 维护公平公正:请贵庭要求××公司恪守合同精神,继续友好协商,共同解决争议。
愿贵庭能够审慎考虑本公司的申请,并给予诉前财产保全解冻的支持。本公司将积极配合贵庭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解决。
特此申请。
××公司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