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诉讼保全申请书后多长时间去保全
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或者被告认为有财产或者证据可能会被毁损、灭失、转移或者以其他方式丧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保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诉讼保全申请书提交后,法院会在多长时间内前往保全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程序分为紧急程序和普通程序。紧急程序适用于可能造成无法复原的损失的情况下,需要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普通程序则需要在受理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进行处理。
在紧急程序下,法院会尽快安排保全措施,并在24小时内完成。如果是普通程序,法院会在受理后在20日内进行调查取证,然后做出保全裁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20日并不是法定期限,而是一般性规定。实际处理时间可能因不同法院的工作效率、案情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此外,申请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保全措施,即在保全裁定作出前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在受理申请后3日内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保全程序对于原告或者被告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书后,会在紧急情况下尽快处理,普通情况下则在20日内进行处理。但实际处理时间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