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诉前财产保全通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我方申请,法院依法作出了财产保全决定,现特向您发出事故诉前财产保全通知。
一、保全财产总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促使被申请人按保全财产总金额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以保全裁定书为准,您所收到的通知书为正本,请您谨慎保管。
二、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您涉嫌违法行为给我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为了确保诉讼过程中的有效执行和我方权益的保护,我方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三、根据财产保全裁定,被申请人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保证金:
1. 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之内,被申请人应将保全财产总金额x万元存入指定的法院指定账户,并将存款凭证原件邮寄至我方律所。逾期未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不配合财产保全,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 被申请人应明确指定保证金的存款方式,并务必保证存款账户中的资金充足。如被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供保证金,将视为不配合财产保全,我方将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措施。
四、保全期限为x个月,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财产。在保全期间,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转移、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被保全财产。
五、在财产保全期间,我方将尽职尽责地保护您的权益。您有义务积极配合我方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发现被保全财产存在任何破坏、折损等情况,请及时通知我方,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
六、请您妥善保管好本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请随时与我方联系。在此,再次提醒您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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