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合肥包河地区的一位居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法院申请保全我的财产。
背景:
根据2018年7月1日在合肥市包河区购房的相关协议,我以2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包河区的一处房产,并已经缴纳了房款。然而,近期我发现,卖方未能按协议要求将房产过户给我,且拒绝归还我支付的房款。此外,还有其他相应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特此向贵法院申请保全我的财产。
申请事由:
1. 我购买的房产尚未过户给我,卖方违反了成交协议,存在着误导和欺诈行为。
2. 卖方拒不归还我支付的200万元房款,情节严重,侵害了我作为买方的合法权益。
3. 在此过程中,本人还付出了律师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也应予以追偿。
保全请求:
1. 保全房产所有权:要求法院判令卖方履行成交协议,过户房产所有权至我名下。
2. 保全房款:要求法院判令卖方立即归还我支付的200万元房款。
3. 保全其他费用:要求法院判令卖方赔偿我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我郑重申明,以上陈述为真实情况,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我深信,贵法院将依法公正审理本案,并给予一个公正合理的裁决。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名)_____
(姓名)_____
(联系方式)_____
日期:_____
地点:_____
注:此为模拟文章,如需真实申请书,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